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未被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或有政府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实行回避制度,比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